運用單位應當樹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。安全技術檔案最少包含以下內容:
1、《特種設備運用注冊登記表》。
2、裝置、改造、嚴重修理監督查驗陳述,定期查驗陳述。
3、電梯及其零部件、安全保護裝置的商品合格證、型式實驗證實、圖紙等技術材料。
4、裝置、改造、嚴重修理時的有關材料和記載。
5、平時查看與運用情況記載、保護養護記載、年度自行查看記載或許陳述、應急救援演練記載、定期查驗陳述、設備運轉毛病毛病記載最少保留兩年、別的材料應當長時間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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